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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遇危险 交警支六招

发布: 2007-10-30 09:25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大同晚报 | 查看: 17次

近几年来,因遇交通事故没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缺乏避险常识而加重交通事故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交警部门提示广大司机,遇交通事故应采取六条避险措施。
    一、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二、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若车辆变形造成车门、车窗无法打开,导致人员被困车内,应拨打119求助。三、抢救伤员变动现场应标明事故车辆及人员位置。四、车辆翻车时,驾驶人应抓紧方向盘,两脚钩住踏板,随车体旋转,乘客应趴到座椅上并抓住车内固定物。五、车辆突然爆胎不可急刹车,应缓慢放松油门,降低速度,再慢慢向右侧路边停靠。六、车辆行进中制动失效应不断踩踏制动板,拉起手刹并不断按喇叭警告其他车辆和行人,然后迅速换到低速挡,利用发动机负驱动力减速,也可选择路坎、路边侧面碰擦,减速停车应尽量用车体侧面和物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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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管理员   2007-10-30 13:15:23
学习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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