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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总统卢武铉被再次裁定违反选举法

发布: 2007-6-19 08:48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新浪网 | 查看: 3次

在被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简称“选管委”)裁定违反《选举法》后仅过11天的6月18日,总统卢武铉又被裁定违反《选举法》。这样,在任期中,卢武铉遭到共4次的《选举法》相关制裁,他3次被判定违反《选举法》,而且还有一次收到《公正选举协助公文》。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选举委18日召开定期会议,经过6个多小时的讨论裁定卢武铉8日在元光大学的演讲、10日在6.10抗争纪念活动上的致词、以及13日在接受《韩民族日报》采访时的发言中批评大国家党预备候选人的内容,都违反了公务员的选举中立义务。

  卢武铉在元光大学发表演讲时称:“绝对不要被李明博的减税承诺诈骗。”而且在致6.10抗争纪念词时说,大国家党要凭借独裁政权的发展业绩掌权,并在接受《韩民族日报》的采访时说,将支持开放的我们党候选人。

  韩国大国家党在12日表示:“卢武铉总统在圆光大学的特别演讲和《6.10抗争》纪念辞中,明显带着继续反复批评大国家党的性质。”他们还指出,卢武铉总统13日的《韩民族新闻》特别采访内容明确地触犯选举法,大国家党正在就此准备起诉。

  卢武铉13日在接受《韩民族报》特别采访时,就引起争议的“参评论坛”的性质表示:“参评论坛是声援卢武铉的组织,论坛会跟随我的步伐,我的带头作用尤为重要。我将全力支持开放国民党选出的总统候选人,如果该候选人和另外候选人磋商并推出单一候选人,我也会支持这位单一候选人,而这正是我要走的路,这是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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