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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共场所建立电子卫生档案

发布: 2008-3-11 21:05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大同晚报 | 查看: 4次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公共场所卫生和消毒设施的功能作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又推出规范管理新举措,即为所辖住宿场所、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游乐场所、文物展览场、商业活动场所和候诊候车场所等公共场所建立电子卫生档案,实行电子信息化动态卫生监管。
    电子卫生档案包括各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卫生组织机构、卫生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消毒操作程序、消毒间设置布局、消毒间内部结构、卫生流水线设施具体组成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市卫生监督所在全省率先为所辖公共场所建立电子卫生档案,目的是对公共场所实行电子信息化动态卫生监管,对存在卫生管理不善、卫生制度不健全、消毒操作程序不规范、擅自挤占挪用消毒间、从业人员不体检培训等违法行为的公共场所,依法严厉查处,以确保共公场所卫生安全。  

TAG: 公共场所 卫生 档案 消毒间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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