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虽然还有几天才到,但许多商家已经开始忙乎起来,吊灯笼、挂彩旗,拉软体广告,推出优惠措施。还有的小店更是直言不讳,要将“3·15”这个日子当成促销日,好好火上一把。
这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曾几何时,“3·15”成了一些商家憋足劲想狠赚一把的企盼。在这种潜意识的诱导之下,“3·15”这个日子在一些地方被异化成替人招徕市声的幌子和招牌。有了这个幌子,君不见有人吆喝起来便理直气壮;有了这块招牌,君不见有人即使兜售的是假货,也敢挺直腰杆子坚称东西是正宗名牌。个别浑水摸鱼之徒将“3·15”这个严肃、庄重甚或有些无奈、有些沉重的日子,真正当成了招财进宝的摇钱树。
“3·15”被一些人异化、扭曲,原因也许可以总结出ABCD一堆,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客观上加速了这种扭曲和异化。职能部门、媒体对“3·15”这天隆重而近乎神圣的某种放大,过了这天或这天之前对“3·15”并不太当回事儿的某种边缘化;消费者对3·15这天近乎痴迷的某种渴盼,解决问题出乎想像的顺利,这天之前或这天之后消费者为解决问题“跑断腿、磨破嘴”般的实际际遇,渐渐地将这个日子符号化:一天之间所凝聚的过于浓厚的人气和过高的关注度,使得一些投机的商家从厚厚的人气中窥出了其间的“商机”,于是,“3·15”在他们的小算盘中,自然而然成了难得的促销日。
职能部门在“3·15”这天的所做所为无可厚非,媒体对这天超乎寻常的关注,客观上也为“3·15”意识的深入人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可是,一年之中,一天的份量比起剩余的364天,究竟能有多重?过分强化这一天的作用,过分夸张这一天的功效,过分渲染这一天的氛围,恰恰是剩余364天尚有不尽如人意的缺陷的某种集中展示——譬如投诉渠道不畅,解决问题不力,消费知情权梗阻,维权成本过高……所有这些,也恰恰是364天之中需要认真对待、关注的问题。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人们对于“3·15”的热情自然会降下来。这一天不再被太多的眼球所瞩目,其实恰是将这一天设定为维权日的本意所在。
假如真是这样,商家还会把“3·15”当成促销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