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山西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将规范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行为,保障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确保消费者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益。
据电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随着科技快速发展,通过多媒体交流、查看信息已经十分普遍,电话、电脑等成为许多家庭的必备设施。由于目前部分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单一、落后,有时甚至只有一家电信运营企业接入,住户只能被动接受某种电信业务。为此,省建设厅和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出台的《标准》,要求住宅小区的设计和建设要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设施的集中配线交接间,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多家电信业务企业公平的网络接入。在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中,不得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进入住宅小区。
今后,建设和通信管理部门将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标准的工程项目依法严处,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符合反垄断要求。
4月1日起实施《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发布: 2008-3-28 10:17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大同日报 | 查看: 56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