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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全国推广使用新版驾驶证

发布: 2008-4-03 20:55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大同晚报 | 查看: 13次

记者1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4月1日起至10月1日,公安部将分4批在全国推广使用2008版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我省为首批推广使用的8省(市、区)之一。
    据介绍,此次推广使用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与现用的旧版驾驶证最大的区别在于:新版驾驶证综合使用了33项防伪技术,方便和提高了路面民警的执法及识假打假能力。全国首批推广使用新版驾驶证的有天津、上海、重庆三个直辖市,西藏、宁夏两个自治区及山西、陕西、江西三个省。
    新版驾驶证启用后,自4月1日起全国将对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核发新证,旧版驾驶证一律停止使用。对已核发的旧版驾驶证,只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重新换发新版驾驶证。
    据悉,新版驾驶证仍执行国家原核定的每本10元的收费标准。  

TAG: 上海 天津 西藏 驾驶证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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